华体会:福建省财务厅 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教育厅关于改变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资金办理方式的函
发布时间:2025-11-29 11:39:54 来自:华体会 浏览次数:1
hth.com: 依照中心有关要求 ,现将《福建省幼儿园收费办理办法》第十三条修订为公办幼儿园向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及代办费运用省财务厅一致监(印)制的财务收据,并归入财务收据体系办理,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经过非税收入办理体系收缴,资金全额上缴国库。 地址:福州市中山路5号邮编:350003电话邮箱:/span> 中文域名:福建省财务厅.政务 为保证最佳阅读作用,建议您运用以下阅读器版别:IE阅读器9.0版别及以上; Google Chrome阅读器 63版别及以上; 360阅读器9.1版别及以上,且IE内核9.0及以上。
